单项资产评估
一、可以进行单项资产评估的情形
● 抵押、变卖、投资的评估; ● 金融不良资产(债权、实物)处置的评估; ● 纳税需要确定税基的评估; ● 盘盈资产、账外资产、接受捐赠作价需要的评估; ● 资产纠纷价值鉴定的评估;
二、评估需准备的资料
●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 ●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(非国有资产除外); ● 如是国有企业对重要资产、大额资产进行抵押则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 ●有关机器设备的产权证明文件及其他替代性文件; ●有关设备的存放证明; ● 有关重要资产的购买协议、付款凭证和照片; ● 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; ● 主要设备(举例用)使用说明书; ● 企业提供的部分重要设备招投标文件、订货合同、付款凭证; ● 重大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及检测记录; ● 整条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图; ● 设备的经济利用指标或参数; ●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;